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博傲网校搜集整理了“《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有效期表述形式”资料供大家学习。 有效期表述形式 (1)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2)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例:有效期至2015年10月”或“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8日”; (3)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 以上就是博傲网校关于“《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有效期表述形式”的整理,希望对执业药师考生备考有所帮助!更多备考资料,请到博傲网校执业西药师复习指导中查找。 我们能提前预测分数线,当然知道考什么!课程咨询热线:400-6286615 扫描下面的微信二维码可加QQ群,即可提前获取最新必考知识点: QQ群:291876905、272563230、375711639 扫一扫二维码直接加QQ学习群 扫描下方金题APP二维码,注册登录即可免费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