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广大执业药师备考生成功拿下药师资格证,博傲小编整理了《法规》考点: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希望能对正在复习的考生有所帮助,内容如下: 1、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2、调整依据 ①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变化; ②我国疾病谱变化; 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 ④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情况监测和评估; ⑤已上市药品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 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3、应从目录中调出的品种 ①药品标准被取消的; 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③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作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 ④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 ⑤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以上【《法规》考点: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内容由博傲小编整理,如果您觉得文章内容对您有所帮助的话就收藏分享一下吧,想要了解更多的药考知识点,那就快来关注博傲网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