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简称第31号部令)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9年10月进行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各考区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 杭州:0571-85456079;宁波:0574-87132080; 湖州:0572-2057327; 金华:0579-82466697; 衢州:0570-3074577。 相关附件下载: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附件内容请到相关官网查看)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19年11月1日 我们能提前预测分数线,当然知道考什么!课程咨询热线:400-6286615 扫描下面的微信二维码可加QQ群,即可提前获取最新必考知识点: QQ群:291876905、272563230、375711639 扫一扫二维码直接加QQ学习群 扫描下方金题APP二维码,注册登录即可免费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