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全程实行网上办理,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详细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申请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上传资料应为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上传资料应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需上传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号、姓名的两页) 3.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凡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上传资料应为身份证明的正反面的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4.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为区疾控中心或北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或《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符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2016]107 号)的要求;上传资料应为健康证明的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5.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1)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2)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3)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正本或副本)。(上传资料应为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的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电子版 7.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凡参加北京药师协会继续教育且符合学分要求的执业药师可不填报此项,参加其它机构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上传资料应为继续教育证明的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8.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色照片电子版 9.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材料如有虚假,须承担法律责任)(上传资料应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的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说明: 1.上传资料应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须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可上传至其他附件中。 受理条件: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通过电话或通过执业药师注册审批系统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单》。 我们能押中考题,当然知道考什么!课程咨询热线:400-6286615 我们连续三年押中30道以上的原题,扫描下面的微信二维码可加QQ群,即可提前获取最新必考知识点,说不定有考试原题哦: QQ群:291876905、272563230、375711639 扫一扫二维码直接加QQ学习群 扫描下方金题APP二维码,注册登录即可免费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