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博傲网校搜集整理了“《药综》知识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资料供大家学习。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 (一)监测的目的和意义 1.弥补药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 2.减少ADR的危害 3.促进新药的研制开发 4.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二)监测方法 ADR的监测方法包括 自愿呈报系统 集中监测系统 记录联接系统 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方法。 (三)按药品不良反应程度分型 一般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 轻度——指轻微的反应或疾病,症状不发展,一般无需治疗。 中度——指不良反应症状明显,重要器官或系统功能有中度损害。 重度——指重要器官或系统功能有严重损害,缩短或危及生命。 (四)因果关系评价原则 1.评价标准 五条标准: ①用药时间与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例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或死亡在用药后几分钟至几小时发生。 ②可疑ADR是否符合药物已知的ADR类型。 ③所怀疑的ADR是否可用患者的病理状态、并用药、并用疗法的影响来解释。 ④停药或减少剂量后,可疑ADR是否减轻或消失。 ⑤再次接触可疑药物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 2.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五条标准,不良反应的评价结果有6级,即: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 注:①用药与不良反应/事件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 ②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 ③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是否消失或减轻 ④再次使用可疑药品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事件 ⑤反应/事件是否可用并用药的作用、患者病情的进展、其他治疗的影响来解释 (五)报告范围 ①对于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②对于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六)报告表填写注意事项 ADR报告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统一格式。 以上就是博傲网校关于“《药综》知识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整理,希望对执业药师考生备考有所帮助!更多备考资料,请到博傲网校执业西药师复习指导中查找。 我们能提前预测分数线,当然知道考什么!课程咨询热线:400-6286615 扫描下面的微信二维码可加QQ群,即可提前获取最新必考知识点: QQ群:291876905、272563230、375711639 扫一扫二维码直接加QQ学习群 扫描下方金题APP二维码,注册登录即可免费做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