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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转换非处方药VS乙类非处方药

2020-03-19 来源: 浏览次数:579 发布者: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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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换非处方药VS乙类非处方药

不得提出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的情形:

不应作为乙类非处方药情形:

①监测期内的药品;

②用于急救和患者不宜自我治疗的;

③消费者不便自我使用的;

④用药期间需要专业人监护和指导的;

⑤需要特殊条件下保存的药品;

⑥作用于全身的抗菌药、激素 (避孕药除外);

⑦含毒性中药材且不能证明其安全性;

⑧原料药、药用辅料、中药材、饮片;

⑨医用毒性、麻药、精药和放射性药等。

①儿童用药( 维生素、矿物质类除外);

②化学药品含抗菌药物、激素等成份;

③中成药含毒性药材和重金属口服制剂、含大毒药材的外用制剂;

④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达万分之一以上;

⑤中成药组方中包括无国家或省标准药材的(药食同源的除外);

⑥中西药复方制剂;

⑦辅助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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